前 言
GB/T 1981《電氣絕緣用漆》分為如下幾部分:
— 第 1部分:定義和一般要求;
— 第 2部分:試驗方法;
— 第 3部分:單項材料規(guī)范(待制定)。
本部分為 GB/T 1981的第 2部分。
本部分等同采用 IEC 60464-2:2001《電氣絕緣用漆 第 2部分:試驗方法》(英文版)。
本部分等同翻譯IEC 60464-2:2001,
為便于使用,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:
a) "IEC 60464的本部分”和“本標準”改為“GB/T 1981的本部分氣
b) 刪除了第2章中的zui后一句“IEC及 ISO成員要繼續(xù)做好現(xiàn)行有效標準的登記工作”;
c) "IEC 60464-1”改為“GB/T 1981.1";
d) "IEC 60464-3規(guī)范”改為“單項材料規(guī)范”;
e) 刪除了 IEC 60464-2:2001的前言和引言;
f) 用小數(shù)點符號“.”代替小數(shù)點符號“,”。
本部分代替GB/T 1981-1989《有溶劑漆試驗方法》。
本部分與 GB/T 1981-1989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:
— 增加了“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”、“定義”、“對試驗的一般要求”、“試樣”、“杯突試驗”、“溫度指數(shù)”、
“耐霉菌生長性”(見第2章、第3章、第4章、6.1,6.2.2,6.3.2,6.4.4);
— 刪除了“漆和銅的反應”、“漆在密閉容器中的穩(wěn)定性”、“耐漏電起痕性”、“外觀”、“用 4號杯測
定粘度”、“酸值”、“熱失重”(1989年版的2.8,2.9,3.6、附錄A、附錄B,附錄C,附錄D);
— 將“漆膜干燥時間”修改為“粘性”,“耐絕緣液體能力”修改為“耐液體(包括水)性”(1989年版
的 2.4和 3.3;本 版的 6.4.1和 6.4.2)
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國絕緣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。
本部分起草單位:桂林電器科學研究所、四川東方絕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趙瑩、朱興儉、于雅芳。
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
GB/T 1981-1980;GB/T 1981- 19890
電氣絕緣用漆 第 2部分:試驗方法
范圍
GB/T 1981的本部分規(guī)定了電氣絕緣用漆的試驗方法。本部分適用于絕緣漆干燥和/或固化前以
及千燥和/或固化后的試驗方法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 GB/T 198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。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
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部分達成
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
部分 。
GB/T 1409-1988測定電氣絕緣材料在工頻、音頻、高頻(包括米波長在內)下介電常數(shù)和介質損
耗因數(shù)的推薦方法(eqv IEC 60250:1969)
GB/T 1410-1989 固體絕緣材料體積電阻率和表面電阻率試驗方法(eqv IEC 60093:1980)
GB/T 2423. 16-1999 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 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J和導則:長霉(idt
IEC 60068-2-10:1988)
GB/T 2900. 5-2002 電S術語 絕緣固體、液體和氣體(eqv IEC 60050(212):1990)
GB/T 2918-1998 塑料試樣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和試驗的標準環(huán)境(idt ISO 291:1997)
GB/T 4074. 4-1999 繞組線試驗方法 第4部分:化學性能(idtIEC 60851-4:1996)
GB/T 6753. 4-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測定流出時間(eqv ISO 2431:1993)
GB/T 6753. 5-1986 涂料及有關產(chǎn)品閃點測定法 閉口杯平衡法(eqv ISO 1523:1983)
GB/T 11026. 1-2003 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 第 1部分:老化程序和試驗結果的評定(IEC
60216-1:2001,IDT)
GB/T 11026. 2-200。 確定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的導則 第2部分:試驗判斷標準的選擇(idt
IEC 60216-2:1990)
GB/T 11026. 4-1999 確定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的導則 第 4部分:老化烘箱— 單室烘箱(idt
IEC 60216-4-1:1990)
GB/T 11028-1999 測定浸漬劑對漆包線基材粘結強度的試驗方法(eqv IEC 61033:1991)
GB/T 1981. 1-', 電氣絕緣用漆 第 1部分:定義和一般要求((IEC 60464-1:1998,IDT)
GB/T 19264. 3-2003 電工用壓紙板和薄紙板規(guī)范 第 3部分:單項材料規(guī)范*篇:對 B. 0. 1,
B.2.1,B.2.3,B.3.1,B.3.3,B.4.1,B.4.3,B.5.1,B.6.1及 B.7.1型紙板的要求(IEC 60641-3-1:
1992,IDT)
ISO 558:1980 條件處理和試驗 標準大氣 定義
ISO 1144:1973 紡織品 表示線密度的通用制(Tex制)
ISO 1513:1992 色漆和清漆 試驗樣品的檢查和制備
ISO 1514:1993 色漆和清漆 試驗用標準試板
ISO 1519:1973 色漆和清漆 彎曲試驗(圓柱芯軸)
ISO 1520:1999 色漆和清漆 杯突試驗
GB/T 1981.2-2003/IEC 60464-2:2001
ISO 2078:1993 紡織玻璃纖維 紗 命名
ISO 2113:1996 增強纖維 機織物 基本規(guī)范
ISO 2555:1989 塑料 液態(tài)或乳液或分散狀的樹脂 用布洛克非爾德(Brookfield)試驗方法 測
定表觀枯度
150 2578:1993 塑料 長期熱暴露作用后的時間和溫度極限的測定
ISO 2592:2000 閃點和燃點的測定 克利夫蘭(Cleveland)開口杯法
ISO 2808:1997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
ISO 2811(所有部分)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測定
ISO 2812-1:1993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性的測定 第1部分;通用方法
ISO 3219:1993塑料 液態(tài)或乳液或分散狀的聚合物/樹脂 用規(guī)定剪切速率的旋轉粘度計測定
粘度
ISO 3251:1993 色漆和清漆 色漆、清漆和色漆一清漆漆基中非揮發(fā)物的測定
ISO 3679:1983色漆、清漆、石油和有關產(chǎn)品 閃點的測定 快速平衡法
ISO 15528:2000 色漆、清漆和相應的原材料 取樣
IEC 60216-3:2002 電氣絕緣材料 耐熱性 第3部分:計算耐熱性特征參數(shù)的規(guī)程
IEC 60243-1:1998絕緣材料電氣強度試驗方法 第1部分:工頻下試驗
IEC 60296:1982 變壓器和開關用的未使用過的礦物絕緣油規(guī)范
IEC 61099:1992 電氣用未使用過的合成有機醋規(guī)范
定義
GB/T 2900. 5和 GB/T 1981. 1確立的以及下列定義適用于GB/T 1981的本部分。
體積電阻 volume resistance
排除表面電流后由體積導電所決定的絕緣電阻部分,
3.2
體積電阻率 volume resistivity
折算成立方單位體積的體積電阻。
3.3
介質損耗因數(shù)(tanS) dielectric dissipation factor (tans)
復介電常數(shù)的虛部與實部的值之比值。
3.4
相對介電常數(shù)(‘) relative permittivity(s,)
介電常數(shù)與真空介電常數(shù)之比值。
注:在實際工程中,當提到相對介電常數(shù)時,通常采用“介電常數(shù),,這個術語
4 對試驗方法的總說明
除在有關單項材料規(guī)范或試驗方法中另有規(guī)定外,所有試驗應在謐度(25士4)℃和相對濕度 45%
-70%的大氣條件下進行。測量之前,樣品或試樣應在以上大氣條件下預處理某一足夠時間,以使樣品
或試樣達到穩(wěn)定。以液體或膠的形式取樣時,應按ISO 15528。制備這種試驗樣品應按ISO 15130
注:有關標準大氣的術語定義見 ISO 558。上述規(guī)定的試驗大氣與Gs/T 2918規(guī)定的兩個標準大氣中的任何一個
都不一致,但它采用了兩個標準大氣所包括的偏差范圍.
通常,以文字說明對某一試驗方法的強制性要求,而圖示僅僅是為了說明進行試驗時一種可能的安
排。當本部分與單項材料規(guī)范之間發(fā)生矛盾時,應以單項材料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為準。
當某一試驗方法引用了其他標準時,應在報告中說明所引用的標準。千燥和/或未固化漆的試驗方法
未干燥和/或未固化的材料是呈其原始液態(tài)的漆。
閃點
對閃點溫度為 79℃和以上者,應按 ISO 2592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對閃點溫度低于 79℃者,應按T 6753.5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用該標準所述的閉口杯儀器,GB/T 6753. 5應與 ISO 3679一起使用。
應做二次測量,試樣為兩個單獨的試樣。并報告閃點的平均值。
密度
應按ISO 2811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做二次測量并報告密度的平均值。
枯度
應用一種適當?shù)膬x器在((2310. 5)℃下測定粘度。如果用某一種旋轉型儀器,則該儀器應符合
2555(Brookfield型)或ISO 3219(在規(guī)定的剪切速率下工作類型)。如果用某一種流出型儀器,則
方法和流出杯應符合 GB/T 6753.4,
應做二次測量并報告粘度的平均值。
非揮發(fā)物含量
應按 ISO 3251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做二次測量并報告非揮發(fā)物含量的平均值。
稀釋能力
稀釋能力是以能夠添加于漆中直至觀察到混濁或分層時的溶劑量和/或稀釋劑量來表示。1 程序
應將((5。士1)mL的漆樣傾人約250 mL的玻璃量筒中,加人供需雙方協(xié)定的溶劑和/或稀釋劑,每
加((1。士。2) mL,直至觀察到混濁或分層。每次加人后,應攪拌玻璃量筒中的液體,以得到均勻的
液體,并靜置至少5 min,但不要超過 10 min,2 結果
測量一次,報告溶劑和/或稀釋劑的種類和添加后未出現(xiàn)混濁和分層的體積百分數(shù)。
漆在敞口容器中的穆定性
敞口容器中的穩(wěn)定性是以漆在((50士2)0C貯存((96士1) h(4 d)后的粘度變化來表示。1 設備
如無其他規(guī)定,應使用下述設備:
— 直徑 7 cm-8 cm,高 9 cm-10 cm的玻璃瓶;
— 非強制空氣循環(huán)且換氣速率為每小時 6^10次的烘箱。
2 程序
應按5. 3在((23士。.5)℃下測定漆樣的粘度。然后在玻璃瓶中稱?。?50士1) g的漆樣,并將其置人
((5。士2)℃的烘箱內。為補充溶劑揮發(fā)損耗,每 24 h應添加一定量的供需雙方協(xié)定的溶劑和/或稀
,并與漆攪拌均勻。當96 h后完成相同程序時,應按 5. 3在(23士0.5)℃下測定漆的粘度。
3 結果
測量一次,報告溶劑和/或稀釋劑的種類以及溫度暴露前后的粘度。
厚層千操和/或固化
厚層干燥和/或固化是以固化后試樣的上面、下面和內部的狀況來表示。
1 設備
應使用下述設備:
— 平整而光滑的方形鋁箱,厚。1 mm-0. 15 mm,邊長(95士1) mm;
— 由金屬或任何合適的固體材料制成的方形模子,高((25士1) mm,邊長(45士1) mm;
GB/T 1981.2-2003/IEC 60464-2:2001
— 烘箱,具有強制空氣循環(huán)且zui小新鮮空氣變化速率為每小時8次。這種烘箱的種類和結構應
與用于干燥和/或固化試樣的烘箱相同。
5.7.2 試樣
應采用適當?shù)姆椒ㄇ逑翠X箔片,鋁箔片繞模子彎折成邊長約 45 mm的方形盒子。在盒子內稱量漆
樣(準確到。.19),漆樣質量為:
m=810p/X
式 中:
。— 試樣質量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克(9);
P---密度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克每立方厘米(g/cm');
X— 非揮發(fā)物的數(shù)值,以百分數(shù)表示(%)。
在供需雙方協(xié)定的溫度下干燥和/或固化一定的時間后,應去掉鋁箔。
注:在以上公式中用系數(shù) 810 cm'以保證去掉鋁箔后試樣的厚度約4 mmo
5.7.3 程序
應用試樣的上面、下面和內部的狀況來評定試樣,根據(jù)目測外觀和粘性的狀況用表 1、表 2和表 3
給出的符號來表示。粘性按 6.4.1判斷。
表 1 上面狀況
} 狀二 } 符號 }
5 1
-
別
表 2 下面狀況
狀 況 符 號
U l
-
U Z
表 3 內部 狀況
狀 況 符 號
ii. X
堅硬
12. X
硬如角、可機加工
13. X
皮革狀
14. X
橡膠狀
15. X
凝膠狀
I6. X
液體
試樣含有
— 無孔隙
— 不多于五個孔隙
— 多于五個孔 隙
對于內部狀況,應增加內部是否均勻的說明。
注:為了說明機械性能,可能需要用手指彎曲試樣或用小刀把試樣切開。
5.7.4 結果
應試驗二個試樣,并報告厚層干燥和/或固化的二個結果。
示例 :試樣上面光滑、下面不粘、內部硬如皮革且均勻,含有三個孔隙,其結果表示為 SI-Ul-I3. 2均勻。
5.8 漆對漆包線的作用
漆對漆包線的作用是以符合 GB/T 4074.4直的漆包線經(jīng)浸漬漆后以漆包線漆膜的鉛筆硬度來
表示 。
應試 驗三根直的漆包線,并報告鉛筆硬度 的三個結果 。
6 千澡和/或固化后漆的試驗方法
干燥和/或固化后的材料是在底材上的漆膜。
6. 1 試樣
試樣數(shù)量和所要求的底材種類由具體的試驗方法以及單項材料規(guī)范規(guī)定,或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定 術
語“試驗試樣”指的是帶有干燥和/或固化后漆的底材,底材按試驗方法要求涂筱或浸漬。在下文中把
“試驗試樣”稱之為“試樣”。
如果要求鋼板和/或玻璃布作為底材,則這些材料應分別符合 6.1.1和 6. 1.2.
6.1.1 鋼板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應使用符合 ISO 1514要求的鋼板,其厚度為(。125士0. 010) mm,長度為
(100士5) mm,寬度至少為80 mm,制備和清潔鋼板應按照ISO 1514推薦的方法進行,鋼板應按6.1.3
涂覆。
注 在 工S01514中,作為示例推薦鋼板、馬口鐵板、鋁板或玻璃板作為色漆和清漆的底材,過去曾推薦用銅板,然而,
普遍認為鋼板適用且方便于處理和使用。為了標準化,絕緣漆和(無溶劑)浸演樹脂所用的板的種類應相同
對于不飽和聚酷為基的浸演樹脂,銅可能會起抑制劑或促進劑的作用,因此應禁用銅板。
6.1.2 紡織玻璃布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應使用符合 ISO 2113的平紋編織紡織玻璃布,其經(jīng)紗和緯紗分別為((21士3)根紗,
每平方米質量為40 g至 60 g。玻璃布經(jīng)紗和緯紗所使用的紗應是相同的,且應符合 ISO 2078規(guī)定的
EC5, EC6或 EC7型。
示例 1:EC5 5.5X2S150型(全稱為 EC5 5. 5240 X 25150的紗是由二根相同的紗合并(紋合)成的紗,這二根紗每米
加捻 150次,且它們是由符合ISO 2078的EC5 5.5240型單根連續(xù)纖維紗組成。這種型號的紗是由粗51'.的連續(xù)纖維
做成的,每米加捻 40次。單根紗的線密度是5.5tex, "El,代表“良好的電氣性能", ”代表“連續(xù)纖維”。字母“S"和“Z"
代表捻合的方向相反。"Tex”是 tex系統(tǒng)單根纖維紗的線密度(mg/m)的量度單位(見 ISO 1144),
示例 2: EC5 11型紗是一種符合ISO 2078的單根連續(xù)纖維紗。這種型號的紗是由粗 5 pm的連續(xù)纖維做成的.單
根紗的線密度為11tex.
玻璃布應通過熱處理,使原始浸潤劑少于 0.1%。玻璃布應由幾乎不含堿金屬的玻璃制成,其堿金
屬含量小于0.5%(Na2O+K2 000.5%)。將玻璃布裁成約 180 mm X280 mm的塊。
為了便于操作,應在每塊玻璃布的較短邊緣釘上紙板條(例如用符合GB/T 19264. 3 B. 2. 1型紙
板)。這些紙板條的尺寸約 250 mmX15 mmX0.7 mm。玻璃布應按 6.1.3浸漆和/或涂覆 ,干燥和/或
固化后應把塊裁成尺寸為(100士1) mmx (100士1) mm的試樣二個。
6.1.3 試樣制備
底材的浸漬和/或涂覆應按具體的試驗方法和單項材料規(guī)范規(guī)定,或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定。這包括浸漬
和/或涂覆的溫度和時間、滴干周期和固化條件(溫度和時間)或溫度一時間程序表以及熱處理和冷卻。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應將底材以盡量慢的速度豎直浸人漆中,以防止氣泡附著在底材的表面。底材應在
漆 中至少保持 5 min,以不大于 2 mm/s的均勻速度從漆中取出。
然后試樣滴干 10 min至 15 min,按協(xié)定的程序表干燥和/或固化。應以豎直狀態(tài)滴干并干燥和/或
固化。為了干燥和/或固化,所使用的烘箱應是專門為干燥涂覆件和浸漬件而設計的,這種試件可能有
大的表面和相當大量的溶劑蒸發(fā)。在涂覆或浸漬過程中,應以相反的方向重復浸漬、滴干、干燥和/或
固化 。
如果漆膜的厚度小于規(guī)定值,則樣品要多次浸漬,每次浸漬時試樣浸人方向應與上次相反。如果漆
膜或試樣厚度超過規(guī)定值,則應按供方給出的說明書將漆稀釋。
注:增大試樣從漆中取出的速度則增加漆膜的厚度,降低速度則減小漆膜的厚度
6. 1.4 漆膜厚度
干燥和/或固化后的漆膜厚度應按 ISO 2808中規(guī)定的方法之一測定。鋼板上每面的漆膜厚度至少
應 0. 050 mm,但不超過0. 080 mm.
6.2 力學性能
6.2.1 彎曲試驗(圓柱芯軸)
應按 ISO 1519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采用 1型設備。應試驗二塊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。按有關單項
材料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或供需雙方的協(xié)定,繞著一根芯軸彎曲后,應通過正常的目視檢查試樣是否開裂,試驗
結果以觀察到的開裂程度表示。應同時報告漆膜厚度和彎曲所用芯軸的直徑以及二個結果。
6.2.2 杯突試驗
應按 ISO 152。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應試驗二塊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,試驗結果以開裂的程度和壓
痕深度表示。應同時報告漆膜厚度和二個結果
6.2.3 在室溫下的粘結強度
應按GB/T 11028中規(guī)定的方法A(扭紋線圈試驗)或方法B(螺旋線圈試驗)。應試驗五個試樣,
并報告試驗方法、用作底材的漆包線型號和五個結果的中值。
6.3 熱性能
6.3. 1 在高溫下的粘結強度
應按 GB/T 11028中規(guī)定的方法 A(扭絞線圈試驗)或方法 B(螺旋線圈試驗)。試驗溫度應按單項
材料規(guī)范規(guī)定或供需雙方協(xié)定。應試驗五個試樣,并報告試驗方法、用作底材的漆包線型號和五個結果
的中值 。
6.3.2 溫度指數(shù)
注:就溫度指數(shù)本身而言,它不是電氣絕緣材料一種典型的特性,它取決于所選擇的試驗和終點判斷標準。因此,
對于*相同的材料,溫度指數(shù)結果的變化可能高達80 K,
6.3.2. 1 試樣
對選用質量損失和/或擊穿電壓作為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,應使用按 6.1. 2制備的試樣。
6.3.2.2 程序
應按GB/T 11026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試驗和終點判斷標準應按單項材料規(guī)范規(guī)定或供需雙方協(xié)定。
應采用兩種試驗判斷標準,對每種試驗判斷標準應至少采用三個暴露溫度,兩個連續(xù)的暴露溫度之間的
差應不超過20 K。如果相關系數(shù)小于。. 95,則應在不同于原來選擇的溫度的某個暴露溫度下試驗一組
以上試 樣 。
注 1 , ISO 2578是根據(jù)IEC 60216(對應的國家標準為GB/T 11026)規(guī)定的原理。由于ISO 2578刪除T對設計和進
行溫度指數(shù)試驗及結果計算不需要的所有信息,因此,它成為實驗室實用的簡明版本.
對選擇質量損失作為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,每一暴露溫度應試驗三個試樣。對選擇擊穿電壓作為
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,在每一熱暴露周期后應試驗一個試樣。
注 2;熱暴露周期可以是 1,2,4,8,16和32周,這要決定于所選擇的暴露溫度下試樣達到終點的時間。因此,推薦
每一暴露溫度至少要提供四個試樣。
應按 6.5. 3試驗擊穿電壓,每個試樣允許做五至八次測量。
6.3.2.3 結果
對每一試驗判斷標準,應報告試樣制備的方法、試樣的型式和尺寸、每一試驗的試樣數(shù)目、暴露溫度
和結果以及所用的引用標準。結果應包含每一暴露溫度的失效時間、性能值與對數(shù)失效時間的關系圖、
耐熱圖紙上的耐熱圖(一級回歸線)、溫度指數(shù)和相關系數(shù)。
6.4 化學性能
6.4. 1 粘性
粘性是以一片濾紙或其一部分附著到干燥和/或固化后的漆膜表面的狀態(tài)來表示。
6.4.1.1 設 備
應使用下述設備:
— 質量為(500士10) g的圓柱形祛碼,其底部接觸面直徑為((20+0.5) mm
— 軟橡膠片,厚度為(5士0.5) mm,直徑為(20士0. 5) mm;
— 由漂白棉花制成的濾紙,質量為(92士9) g/ma,厚度為(205士30) tsm,標稱密度為。.45 g/cm'
和孔隙度為lls/300 mL,
6.4. 1.2 試樣
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
6.4.1.3 程序
把一片濾紙置于試樣上,用軟橡膠片作為隔離層,把圓柱形祛碼施加于濾紙上 1 min。取下祛碼后
應按下列情況檢查判斷:
— 由于重力和/或輕微的振動,濾紙與試樣分離,這樣的試樣表面稱為不粘;
— 濾紙不因重力和輕微振動與試樣分離,而因觸及它而分離,濾紙纖維沒有粘附到試樣表面,這
樣的試樣表面稱為不粘;
— 濾紙粘附試樣,并且取下濾紙后,有相當數(shù)量的濾紙纖維留在試樣上,這樣的試樣表面稱為粘。
6.4. 1.4 結果
應試驗二塊涂漆鋼板并報告粘性的二個結果。
6.4.2 耐液體(包括水)性
應按 ISO 2812-1規(guī)定的方法 1中程序 A。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試驗液體溫度應是((23士2)0C,浸人時間
應是(168士1) h(7 d)。應試驗二塊按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。應報告每塊鋼板的漆膜厚度、試驗液體
種類和二個結果。結果應包括任何外觀變化、起泡、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(xiàn)象。
6.4.3 耐溶劑蒸氣性
耐溶劑蒸氣性是以試樣暴露在溶劑蒸氣后的狀況來表示。
6.4.3. 1 設備
應使用下述設備:
— 玻璃容器,其尺寸約300 mm高X 300 mm寬X 500 mm長,并帶有磨面頂部邊緣以及一個足
夠尺寸的玻璃平板的蓋;
— 圓柱形玻璃皿,其高約40 mm,底面積約為上述玻璃容器底面積的三分之一;
— 將試樣懸掛在溶劑水平面上方的合適的裝置。
6.4.3.2 試驗溶荊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試驗應使用下述溶劑:丙酮、二甲苯、正己烷、甲醇和二硫化碳。
6.4.3.3 試樣
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。
6.4.3.4 程序
在圓柱形玻璃皿中加人水約至其高度的 1/2,把此玻璃皿置于玻璃容器的底部,在玻璃容器中加人
試驗溶劑至其高度為20 mm-25 mm,
用丙酮和甲醇作為試驗溶劑時,為避免顯著的等溫蒸發(fā),圓柱形玻璃皿應加人比例為 1,1的水和
相應溶劑的混合物
試樣應垂直懸掛,其長邊與水平線平行,下邊緣在試驗溶劑液面上方約 150 mm處。然后用玻璃板
蓋上玻璃容器。在暴露期間,液體應不*蒸發(fā),如有必要,應補充溶劑。試驗溶劑的溫度應是(23+
2)"C,暴露時間應是(168士1) h(7 d)。試樣從容器中取出后,應檢查試樣的任何外觀變化、對底材附著
力的下降、剝落、流掛、起泡、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(xiàn)象。
6.4.3.5 結果
每種試驗溶劑應試驗二個試樣,報告每塊涂漆鋼板的粘性、試驗溶劑種類和二個結果。結果應包括
任何外觀變化、對底材附著力的下降、剝落、流掛、起泡、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(xiàn)象。
6.4.4 耐易菌生長性
應按GB/T 2423.16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應試驗三塊按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,并報告耐霉菌生長性
的三個結果。
6.5 電氣性能
6.5. 1 漫水對體積電阻率的影響
應按GBZT 1410中規(guī)定的方法。如果其不適用干被試材料,則可采用下述方法。
6.5.1.1 設備
應使用下述設備 :
— 任何商業(yè)上可得到的高阻計,準確度為士10%;
— 用作電壓電極(上電極)的金屬圓柱體,直徑至少為60 mm,具有能對試樣產(chǎn)生約0. 015 MPa
壓力的質量;
— 一塊導電橡膠圓片,其直徑與上電極相同,厚度為3 mm-5 mm,zui大電阻為 1 000 a,邵氏
(Shore) A硬度為 65-85;
— 直徑與上電極相同,高約70mm的金屬圓柱體(下電極)。
6.5.1.2 試樣
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。
6.5,1,3 程序
試驗裝置應是把試樣置于兩金屬電極之間,用導電橡膠圓片作為接觸電極層。一個試驗布置的例
子如圖 1所示。調整直流電壓以提供 1 000 V/mm的電場強度。應試驗浸軟水前后的試樣電阻。除非
另有規(guī)定,水溫應是((23士2)`C,浸水時間應是(168士1) h(7 d)。在試樣從水中取出并用濾紙兩面吸干
以去除多余的水之后 ,立即安裝試驗裝置,電阻測量應在安裝試驗裝置后的(15士1) min內完成。在電
化(6015) s后記取讀數(shù)。
示例,上電極直徑為60 mm,體積電阻率按下式計算:
P二(2. 83 X R)/(d, +d2)
式中 :
P -體積電阻率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歐姆米(n,m);
R- 測得的電阻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歐姆(n);
d, - 鋼板上面漆膜厚度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毫米(mm);
d2- 鋼板下面漆膜厚度的數(shù)值,單位為毫米(mm).
對上電極直徑不是60 mm而是D時,用帶D[單位為毫米(mm)」的2. 83D2/3 600代替系數(shù)2,83.
6.5.1.4 結 果
應試驗三個試樣。應報告每塊鋼板兩面漆膜的厚度、二個電極的直徑、所用的試驗電壓以及浸水前
后三個結果的中值 ,并同時報告所采用的引用標準。結果包括體積電阻和體積電阻率.
6. 5. 2 介質損耗因數(shù)(tans)和相對介電常數(shù)(E, )
應按GB/T 1409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如果其不適用于被試材料,則可采用下述方法。
6.5.2.1 設備
可使用任何商業(yè)上可得到的電抗計,其準確度為士10%.
6.5,2卜2 試樣
按 6.1.1制備的涂漆鋼板。
6.5,2,3 程序
應使用涂漆板的金屬板作為下電極。上電極直徑至少應是40 mm,可不用保護電極包圍。上電極
與下電極中心相對,并距下電極邊緣至少 10 mm。上電極可通過涂刷導電分散物(例如石墨粉或銀
粉),或用油粘貼厚度不大于0. 005 mm的金屬箔,或其他任何等效合適的辦法來構成。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試驗應在(23士2)℃進行 使用頻率為1kH:的正弦試驗電壓。連接試樣的方法應
按試驗裝置的說明書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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